蒋先生:合同签署的时候是包工包料的,相当于全包给了他们,总共算下来的金额是528000元。那他们的施工进度按照原有合同,3月10号应该要结束的,最迟3月15号这样子,但是他们都没有完成到。木工应该只完成了百分之四五十,就把简单的先做了。从开始年初一直穿到结束还在穿这个水电的线,包括走水管的线一直在走。
合同约定,预估的装修时间从1月10号开始,3月10号竣工,不得因乙方原因延误甲方制定的3月15日的开业目标。
蒋先生:现在矛盾的主要原因就是他们在施工的前期,这个进度上面,没有按照我们要求去,有一张纸,等下我们可以看一下。上面整改了,他们也没有整改完,整改到一半的时候,就开始问我们要第三笔款项了,他的意思就是说第三笔款项打完之后我们再进行整改。那在这个过程中他们自己私自停工了,并且锁了我们的门,关了我们的电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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